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1号令《电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治理监督管理规定》

发布时间:2026-04-17 来源:国家能源局

4月9日,国家发改委发布第4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,公布《电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治理监督管理规定》,实施时间:2026-07-01。

规定指出:

  • 明确电能表超期服役(居民超 12 年、工商业超 8 年未轮换)为重大事故隐患

  • 电表计量失准、接线错误、无强制检定标识、无远程通信等判定为隐患

  • 要求电网企业建立隐患台账、限期整改、闭环管理

  • 对未达标计量装置禁止用于贸易结算

原文见下: